“书记院长信箱”是学院领导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向学院反映情况、为学院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为更好地发挥书记院长信箱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规定:
1.来信人须签署真实姓名,信中留下联系方式(单位、手机号码等),以便回复反馈。未注明来信人姓名或姓名、联系方式不实的来信视为一般性工作建议,不予回复。
2.对以下信件不予回复:匿名信息或广告类信息;事实不清,没有具体明确的请求、建议和意见的;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来信的或回复后无正当理由再次来信的;反映问题与学院建设改革发展无关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信,无中生有、侵犯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来信。
3.收到来信后,我们将对信件进行梳理,根据来信的性质和内容,及时办理。一般信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信件在10-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书记信箱:dg0401014@126.com 写信给书记
院长信箱:shibaodai@163.com 写信给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