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三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这三次申请时间一般安排在:
(1)大一第一学期的12月份;
(2)大一第二学期的5月份;
(3)大二第二学期的5月份。
除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
(1)文理、美术、音乐、体育等招生大类专业拟转入非本大类专业者;
(2)录取在对口招生专业、普通专升本专业者;
(3)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4)受到纪律处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