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学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王伟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1347

为充分发挥我院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室全面开放,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为更多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根据《滁州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学院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范围

全院所有实验室、实验实训中心。全院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面向土木学院或相近专业的学生实施开放。

二、立项原则

学校鼓励教师结合科研教研课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以及创新创业,积极申报开放实验项目,跨学院、跨专业吸收学生参与。凡符合《滁州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的立项批准范围的开放实验项目择优予以立项。

三、组织实施

1.项目申请。实验室开放以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各专业根据实验室资源及设备使用情况,结合指导教师科研方向,能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开放实验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应避免与现有人才培训方案中已有实验项目内容重复。全院拟资助开放实验项目20项左右。

2.项目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公示。

3.项目实施。开放实验项目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实验实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开放实验项目要求计划学时数不低于24学时,学生数不少于3人,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

4.项目验收。现场答辩,成果要求学生排名第一,验收结题成果至少包括以下任1项:①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1篇或四类论文2篇;②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③申请发明专利1项;④获B类赛事三等奖及以上1项。

四、有关要求

1.各专业应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各系主任直接领导本专业的实验室开放工作,该项工作将纳入系与实验室管理目标考核。

2.有关实验室应根据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的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科学态度,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4.开放实验结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实验成果,各专业应将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研究综述、实验方案、阶段性实验数据及成果、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使用和共享记录等)汇总存档。

5.时间安排。请各申报人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填写好的《土木学院学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报院实验实训中心土木楼610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到电子邮箱,电子申报书命名格式:专业-负责人-项目名称。

联系人:童老师

电子邮箱:550799797@qq.com。

附件:申报书.doc


终审人:戴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