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文章作者:土木学院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196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为讨论研究支部重大问题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而召开的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参加。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事项,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日常工作,研究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讨论提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确定以及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推荐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意见。

四、党课。一般每年组织党员听两次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主要内容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

终审人: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