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文章作者:土木学院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167

一、院党委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围绕院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重要决策在土木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学校党委要求,从学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的重要事项。

四、积极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确保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在校党委指导下扎实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创新院党委的活动方式和内容,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与转正工作。

七、配合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教育管理工作。

八、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

九、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终审人:叶高